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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无罪案入选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

曹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无罪案入选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

日前,从南京律师协会获悉: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长松、庞明威代理的灌云县南岗镇财政所退休人员“曹铁林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无罪案--多角度寻找无罪辩点”在《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中荣获一等奖。

被羁押497天,灌云南岗曹铁林获国家赔偿254,441.98元

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镇财政所退休人员曹铁林因参与村民阻止时任村干部涉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等腐败行为,遭遇到他人诬告和陷害,2019年11月27日,曹铁林却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逮捕,并被羁押497天。

据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灌检赔决(2022)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曹铁林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2020年1月20日,由灌云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2月21日、5月3日,分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3月6日、5月15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7月8日,本院以曹铁林等四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5月30日,本院决定对曹铁林等四人撤回起诉。6月6日,灌云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诉。6月29日,灌云县检察院认为灌云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

2022年9月23日,曹铁林委托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尹长松律师,依法向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

2022年11月22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对曹铁林作出了《刑事赔偿决定书》共计赔偿254,441.98元,并在其住所地发布信息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日前,记者了解到,被认定无罪后,曹铁林现在也已经拿到了属于自已的25万多元国家赔偿款,但他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要尽快以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等,依法追究对造成他被错误羁押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陈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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