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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乱占乱建谁来监管?


摘要:2021年农村土地新政策严查乱占耕地建房在《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禁止擅自转为非农业建设审批手续,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属于违占用耕地建房,而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必须要先办理农用地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对这类问题,国家明确提出将会加大力度严查农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加强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对于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责任人将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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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辖区村民向记者反映,在他们辖区多个村庄的基本农田地被占,多处建的厂房 办公楼甚至还建有加油站(加油站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几年前东海县国土资源局还下达过行政处罚,一年后违建未拆,被占用的土地部分还合法了。

2021年7月27日记者在村民的带来下来到了东海县310国道黄川镇桃李村路段,路边一座五层办公楼和一座加油站,村民告诉记者:“2016年春,桃李村干部通知本村20多户村民,称有人要租用村民几十亩耕地建设物流园。租期10年,租金1660元/亩,年付。村民提供的县政府下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土地性质:基本农田。 2018年11月5日东海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办公楼和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物流园于2017年2月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海县黄川镇桃李村南侧13333.3平方米(20.0亩)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办公楼和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责令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3333.3平方米(20.0亩)土地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非法占用的13333.3平方米(20.0亩)土地处以5元/平方米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66666.5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记者在该物流园发现现状是院内并非物流生意而是买卖、生产、存放沙石料场。院内堆满沙石甚至部分沙石处于省时省力的原因并没有按照环保要求遮盖防尘措施。记者查询该物流园名称: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2月11日,法人代表:朱某军 股东:朱某军(持股90.00%) 陶某娟(持股10.00%)(原桃李村委书记)土地信息显示:2019年9月4日东海县黄川镇桃李工业区驻地,新310国道南侧办理了相关土地手续,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总面积(公顷):3.043600。是“加油站“?还是”加油点“?

关于在物流园场地里建的加油站村民给记者提供一份2020年6月8日江苏省商务厅答复函:接村民反映桃李加油点存在无证营业等问题后,江苏省商务厅高度重视,立即要求连云港市商务局调查处理。经连云港市商务局调查反馈,东海县黄川镇政府一直关注桃李加油点,未发现其建设后有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东海县商务局于5月4日上午进行实地查看,也未发现该点有经营行为。目前,该加油点正在停业整改。关于桃李加油点土地合法性的问题,经核实,东海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主要针对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在使用权审批过程中未批先建,该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取得相关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编号为DH2019-G011#),桃李加油点通过签订租 赁合同取得麒瑞公司5.8亩土地作为加油点建设用地。因此桃李加油点不存在土地不合法问题。2021年7月28日记者来到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副局长接待了记者并提供一份关于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用地情况说明。连云港麒瑞物流项目位于东海县黄川镇桃李工业区,新310国道南侧。该公司用地于2017年第一批次苏政地【2017】4057号建设用地批复征收5244平方米;2018年第十批次19800平方米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地【2019】39号批复征收为国有。2019年8月21日经网上挂牌出让,连云港麒瑞物流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1月颁发不动产权证,面积30436.0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据了解,加油站权利人为吴典斌,为物流公司内部加油站,不对外经营,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查实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干部告诉村民此加油站并非加油站其实是加油点,主要目的是物流公司车辆自用,并不对外销售。村民告诉记者加油站旁边树立的牌子清楚的写着“桃李加油站“,对外公开销售各类汽油、柴油等,为什么有关部门强调是”加油点 ”?

麒瑞物流有限公司和桃李加油站的实际经营者都是朱某军,既然加油站是自用为何这二者之间还需要签订协议? 黄川镇新联村村民有话说瑞沃公司新建的车间、仓库记者又来到新联村冒着雨村民带领记者来到了村北(东海县310国道旁)一片稻田地村民张某某告诉记者此地2020年新建设的是一家江苏瑞沃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用本村二组30多亩基本农田地,补偿标准1200/亩,年付。现建设基本已完工了。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厂房已经完工,地面已平整,因雨季还未做地面硬化。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记者提供一份东海黄川镇人民政府文件{黄政设农备字【2021】2号}关于同意黄川镇江苏瑞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一、同意江苏瑞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虾稻共养核心示范区项目设施农业地备案。二、该地项目总面积67.6067公顷,其中黄川镇新联村土地面积67.6067公顷。三、建设内容:虾稻共养核心示范区附属设施(烘干车间、风干车间、加工车间、仓库)0.6667公顷。待项目结束后全部复垦。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实施农业设施建设,缴纳土地复垦费用,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四、未经黄川镇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设施农业地使用权。村民告诉记者:“占本村土地30亩左右,镇政府是否涉嫌多批小报呢”?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副局长告诉记者:”涉农企业占用农业土地审批都下放到镇一级,审批权只能批复土地15亩以下,国土部门只是负责涉农企业的相关资料上报挂网公示。但是如果镇虚假上报占地亩数国土部门会同其他执法部门严格查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不是先违规乱占农业用地,主管部门罚款后土地又合法化了,违规建筑物和加油站没有规划谁来拆除?百姓有怨声,耕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国家也先后出台了多条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者处以行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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