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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改行做律师涉巨额行贿逍遥法外放狂言:想办我的人还没出生

    近日,随着江苏连云港灌云现代农业产业区管委会原主任潘某某受贿案判决书曝光,所涉律师韩某东行贿问题,办案机关至今没有追诉,江苏省律协也没有调查处理,让社会舆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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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贿必严惩

 律师韩某东原为灌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据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2019)苏0723刑初122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书第3页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春节前,被告人潘某中利用职务之便,为韩某东在诉讼代理等业务方面提供帮助,分5次收受韩某东人民币共计15歹元;判决书第5显示:8、韩某东的银行流水,证明韩某东银行账户流水情况。9、祥云公司支付韩某东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用附件及代理案件相关材料,证明祥云公司支付苍佑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情况。10、韩某东证言,证明:其是开发区法律顾问,潘某中是其与开发区联系人,想请潘某中在以后的工作给予相关照顾,并多介绍案源,为了和他搞好关系,其分5次送给潘某中15万元。判决书第23页还显示:对被告人潘某中辩护人提出的“指控韩某东与被告人之间的金钱往来构成行、受贿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潘某中利用职务之便,为韩某东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提供帮助,收受韩某东财物,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至此,律师韩某东行贿证据如此确凿,办案机关却对“行贿”的律师:不予追诉,这就十分不正常了,也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办案人员或办案机关领导,是否也被金钱或权力腐蚀了,故意放纵涉贿律师。对此,人们呼吁和希望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能对这起证据确凿的律师涉贿案件做出调查处理,及时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于犯了行贿罪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了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造成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有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如果,行贿犯罪行为较轻,并且也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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